边学边练 / 背景资料




    事物发展有量变与质变两种形式或状态。量变即量①的规定性的变化,指事物数量关系的改变,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事物发展的连续性、渐进性。量变有数量的增减或次序、结构的变动等两种具体形式。质变即事物质②的规定性的变化,指事物根本性质的改变,是突破度的显著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突变性。质变有爆发式飞跃或非爆发式飞跃等两种具体形式。事物变化是否超出度③,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变与质变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必然结果。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指,一方面,量变为质变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即没有一定的量变的积累就不会发生相应的质变,另方面,量变为质变规定了性质和方向,即质变的方向和性质是由量变的方向和性质规定的。质变是量变必然结果指,量变不会无限持续,当其突破度时,必然转化为质变。

    第二,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又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指,表面上质变是对量变的否定,实质上质变是对新旧事物在量变中力图改变力量对比的斗争的肯定,是量变的成功。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指,一定事物的量变只能在该事物度的范围内进行,而质变由于使旧事物转化为新事物,提供了新事物的度,也就为新的量变开辟了新天地。

    事物的发展变化通常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突破度就转化为质变,即量变引起质变。由于质变是新事物的产生,新事物的度的范围内又有了新的量变展开,即质变引起新量变。如此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基本形式和状态,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一方面,既然质变是在量变基础上形成的,就应该脚踏实地、重视积累。另方面,既然量变必然导致质变,就必须善于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总之,要将远大目标与实干精神、必胜信心与求实态度结合起来。割裂量变与质变,片面强调量变的保守主义与庸俗进化论,片面强调质变的激进主义与灾变论,都是形而上学
深刻认识质量互变规律不仅应当懂得它的普遍性,还应当懂得
质变与量变关系的复杂性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