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边练 / 背景资料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次序表示的规定性。人们依据质的不同区别了不同的事物,对于质上相同的事物,则必须在了解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事物的量。 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所谓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不是说量与事物无关或量是可有可无的,而是说相对于质的任何变化都会影响事物的存在而言,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 量与质一样同为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定性,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任何事物都有其量的规定性,任何量的规定性也都从属于一定的事物。无量之物或无物之量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 人们一般将对事物质的认识称为定性认识,将对事物量的认识称为定量认识。定性认识是定量认识的基础和前提,规定着定量认识的对象和方向;定量认识是定性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是认识指导实践的必然要求。在认识事物中,二者不可或缺,也不可相互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