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边练 / 背景资料


  否定之否定规律,又称肯定否定规律,是在事物肯定与否定的辩证关系中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与道路的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实世界中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
肯定与否定①两个方面、两类因素、两种力量。肯定是事物中维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其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是事物中促使自身走向灭亡的方面,即否定这一事物的存在,促使其转化为他物的方面。事物就是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体。

    在不同事物及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中,肯定与否定所占地位和所起作用也是不同的。当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时,它就能决定事物保持现有性质,继续存在下去。当经过肯定与否定的矛盾斗争,否定方面占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时,事物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即原有事物被否定,转化为其他事物。事物的这种否定不是简单抛弃,而是肯定与否定相统一的
辩证否定②。

    事物通过辩证否定实现的发展不是一次完成的,随着矛盾的展开,事物会再次向自己的反面转化,即经历再次辩证否定,使事物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呈现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有规律的过程。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在形式上须经历三个阶段、两度否定才能完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周期的特点,在实质上是
前进性与曲折性③相统一的复杂的辩证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条在自然、社会、人类思维中到处都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普遍规律。这已为无数科学事实所证明。否定之否定规律不仅有其普遍性,而且有其特殊性。首先是否定方式的特殊性。如自然界中的否定是自发的,而人类社会中的否定则有人的目的与意志的作用。其次是否定周期的特殊性。如地质时代的变化往往长以亿年计,而某些生物的生死轮回则只有几小时甚至几分种。再次是前进性与曲折性关系的特殊性。有些否定过程前进的特点比较突出,如社会主义公有制有着原始社会公有制无可比拟的巨大优越性;有些否定过程则曲折的特点比较突出,甚至可以表现为暂时的或局部的逆转与倒退,如社会发展中的旧势力复辟。总之,由于事物自身性质与外部条件的不同,否定之否定的每一次实现都会是各具特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