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与否定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两个方面、两类因素、两种力量。肯定是事物中维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其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是事物中促使自身走向灭亡的方面,即否定这一事物的存在,促使其转化为他物的方面。任何事物都是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体。
肯定与否定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肯定与否定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肯定与否定的性质、作用、方向都是完全相反的。在肯定与否定的矛盾中,当肯定的方面处于优势,占据支配地位,成为决定事物性质的矛盾主要方面时,事物就仍然保持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这也就是矛盾的平衡和事物的量变。当肯定与否定经过相互的对立和斗争导致了双方力量对比的此消彼长,使否定的方面处于优势,取得支配地位,成为决定事物性质的矛盾主要方面时,事物就会走向灭亡而转化为其他事物,达到对事物自身的否定。这也就是矛盾的转化和事物的质变。
第二,肯定与否定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的。现实世界中既没有不包含、渗透任何肯定的纯粹的否定,因为这样就成了一无所有的"虚无",从而没有了发展的主体和基础,也没有不包含、渗透任何否定的纯粹的肯定,因为这样的事物只能是永恒不变的,从而也就没有了发展本身。
第三,肯定与否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种是性质的转化,即在一定的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就是肯定。一种是地位、作用的转化,即在事物发展中,有时是肯定方面占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有时则是否定方面占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