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课程学习>>第四章>>第三节

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它表明,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都不是权宜之计,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一、公有制为主体的内涵
邓小平指出:“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
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也属于公有制经济。
党的十五大强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二是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
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公有制是就所有制性质而言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指公有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企业进行租赁、承包、联合、兼并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试点,常常遇到一些思想障碍,甚至误认为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搞私有化,走资本主义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认识到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有同样的实现形式。
提出寻找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交错性和渗透性。因此,不仅要努力寻找同一种所有制的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且要努力寻找不同所有制的相近或相同的实现形式。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中,必须改变“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公有制经济只要找到合适的实现形式,就能够充满生机和活力,把自身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就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使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使公有资产不断得到保值和增值;就能够真正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三、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确定的。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只有深刻地认识我国国情,才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
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是历史的正确选择。
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认识和政策的偏差,在实践中曾偏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脱离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急于建立单一公有制经济,急于扩大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比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中,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出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用“制度”固定下来,更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它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非公有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混合经济中的非公有成分。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非公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非公有经济认识的又一次质的飞跃。
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对有效开发和利用每一个资源,对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多样化需要,扩大就业渠道,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只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我国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决不会导致私有化。因此,国家要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要继续鼓励和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总之,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公有制,这要坚定不移;同时,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也要坚定不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必须把这两个“坚定不移”很好的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