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与人相区别的层次上,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天生就具有的东西,也不是从所有个体的人身上抽象出来的共同性,现实的人总是处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特定历史条件下,处于特定社会地位和承担特定社会角色的人。因此要真正达到对于现实的人的认识,就必须深入到现实的社会关系中,空谈抽象的人性之类是毫无意义的。
人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这种社会关系决定了人的社会地位。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中的人所承担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的,因而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就不同。如,同为生产资料占有者,但封建社会的地主不同于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同一时代、同一社会制度中的人,所承担的社会关系也不会完全相同,因而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各有不同。如,同处封建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地主不同于不占有或很少占生产资料的农民。可见,人的本质不在于什么与生俱来的抽象的人性,而在于不同的社会关系。 既然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而人的社会关系是复杂的,那么研究人的本质就要具体分析这些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有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其中,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在社会关系的总和中起着支配作用。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集中体现为阶级关系。在探讨现实的人的本质时,既要看到社会关系的总和,又要注意其中的经济关系,在阶级社会中就是阶级关系的决定作用。 既然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而人的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那么就应该懂得人的本质是发展变化的。人在实践中不断地创造社会关系,从而也不断地改造着自身,丰富着人的本质,使人向全面性的方向发展。因此,人的本质不是凝固不变的抽象物,而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
马克思 |
恩格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