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具有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因而是一个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所谓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真理作为主客观的统一,其内容具有确定性,其发展具有无限性。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这是确定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第二,每一个真理性认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是无限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所谓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和有限性,即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总是具体和有限的。这也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对整个客观世界的认识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一个环节的正确反映,没有穷尽整个世界。第二,就对某一具体事物的认识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总是对客观事物一定程度、一定方面或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没有穷尽认识对象的一切方面和特点。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并不是两种真理,而是同一真理的两种性质,它们是辩证统一的。第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一方面相对真理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颗粒,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构成了绝对真理。另一方面绝对真理体现在相对真理中,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第二,真理的发展总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辩证转化的过程。人类对真理的获得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这在一过程的每一具体阶段获得的关于每一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都是有条件的、需要深化和发展的,因而是相对真理。然而正是这些相对真理的获得使人们一步步接近对整个世界本质正确把握,即一步步向绝对真理接近、转化。
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如果割裂两方面的统一,片面强调真理的绝对性就会陷入绝对主义、教条主义,片面强调真理的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怀疑主义。它们都是形而上学的错误的真理观。正确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的原理,启示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要有一要坚持,二要发展的科学态度,既要反对借口发展,放弃坚持的怀疑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