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边练 / 背景资料


  

分析和综合是认识过程中比归纳和演绎更为深刻的辩证思维方法。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辩证关系就是分析与综合的原型。

    分析是指在思维中把客观事物的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因素、方面或属性,分别加以认识的方法,即从事物的许多属性或方面中发现主要的、本质的东西,以便形成普遍性的规定。辩证的分析,必须把事物的各个部分、侧面或属性放到矛盾及其诸方面相互联系中,放到事物的矛盾运动中来研究。因此,矛盾分析是最基本的分析方法。随着科学的发展,分析的方法日益增多,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因果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系统分析等。

    综合是与分析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综合方法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因素、方面或属性的基础上,再在思维中将它们组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方法。现代系统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观念告诉我们,综合不是各部分简单的机械组合或算术相加,而是各部分的有机统一。辩证综合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它是在思维中把包括客体、主体以及主客体关系在内的对象的各个本质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统一的整体的方法。

    分析和综合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的方向相反,作用不同,又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其一,二者相互依存。一方面,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深入的分析,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综合。另一方面,分析总是以某种综合的成果为指导进行的,并且以综合为目的。其二,二者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认识的现实发展过程是在分析和综合交替中进行的,纯粹的分析或综合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思维就表现为“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这样相互转化、无限循环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