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主体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认识,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和概括性等特点。
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由于表象可以通过记忆将人类的感性认识积累下来,人们就可以对表象进行分类和抽象概括,抽去那些表面的、现象的、个别的东西,留下那些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东西,使对某一具体事物的认识上升为对同类事物共同本质的认识,即形成概念。概念积累得多了,人们就可以利用概念与概念的关系揭示事物与事物的关系,判别断定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本质或属性,即形成判断。将若干判断按照一定逻辑规则联系起来,人们又可以从已知推导出未知,得出新知,即进行推理。在认识过程中,理性认识的这三种基本形式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理性思维形式的整体,共同发生作用,揭示事物的本质与规律,推动人类认识的发展。
理性认识主要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人的大脑而完成的,它虽然较感性而言远离了具体事物,但由于它没有停留在事物的表面现象,而是深入了事物的内在本质,因而是更深刻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