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边练 / 背景资料


    运动、变化、发展是唯物辩证法中三个密切相关的范畴。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的相互联系会导致事物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抽象掉具体形式,我们可以将运动理解为一般的变化。运动对事物的改变可以分为量变和质变。量变没有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因而不是发展。质变虽可以改变事物性质,但也并非都属于发展。那些引起事物下降、逆转的质变只是事物的倒退,只有前进性、上升性的质变才是事物的发展。在唯物辩证法中,运动、变化、发展属于同一序列的范畴,都揭示了事物变动不居的辩证性质,但又各有侧重,存在着一个比一个更深刻的递进关系:运动说明了事物本质上是变化的,而不是静止的;变化则说明事物变动有多种形式,不仅有量的增减,而且有质的飞跃;发展则更进一步揭示了事物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的前进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