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边练 / 背景资料


    从研究对象及与具体科学的关系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

    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辩证关系。但在哲学史上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正确解决。在古代,由于具体科学还不够发达,哲学曾长期承担着解决一切疑难的责任,被称为包罗万象的"科学之科学"。近代,随着具体科学,首先是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一门门具体科学不断从哲学中分化出去的趋势,但绝大部分哲学家们仍然局限于"科学之科学"的观念之中。唯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正确解决了哲学的研究对象、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问题,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规定为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具体科学作为人类知识体系的不同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区别主要在于研究对象不同。各门具体科学都以世界的某一特殊领域的具体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则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这种研究对象的不同规定了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即具体科学以世界的某一特殊领域的具体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原理适用于特定领域,具有特殊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其原理适用于整个世界,具有普遍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的联系在于: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的概括与总结,因而是以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的,离开了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成果,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和发展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以提高自觉性,避免盲目性,排除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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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